如何申請發送「校內訊息轉發」
  1. Q: 哪些人可以申請發送「校內訊息轉發」?
    A: 目前僅限校內行政單位之教職員,且必須擁有「五碼格式」之教職員編號,
    並於計中申請「網際網路服務」帳號。
  2. Q: 請問申請所需之帳號為何?
    A: 計算機中心之「網際網路服務帳號」
  3. Q: 請問該如何申請計算機中心之「網際網路服務帳號」
    A: 請上網申請
  4. Q: 請問由申請至發送完成,需要多少時間?
    A: 計算機中心主任裁示後,至多三個工作天。
    原因在於,我們必須等待系統閒置之空檔,才能大量發信,
    以減輕對系統之負擔,避免影響使用者正常收發信動作。
    此外,若同時有許多「發送要求」在排隊,那麼根據
    「先來先服務」的原則,後續加入的「發送要求」,
    可能就得等待更久。